昆明碩士應聘事業(yè)單位可免筆試
高考資訊網(wǎng)更新時間:2009-04-17文章來源:昆明日報作者:未知
我市引進人才實施細則近日出臺,凡從外地到我市市屬企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兩院”院士每人每月可獲得補助5000元,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學術技術帶頭人每人每月可獲得補助4000元,“國突”、“國貼”專家以及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層次人選每人每月可獲得補助3000元,博士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補助發(fā)放期限3年,由用人單位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年底一次性發(fā)放。
實施細則規(guī)定,引進到我市工作的各類人才均可落戶。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自擇落戶地;暫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可落入工作單位集體戶或市人才服務中心專設的人才集體戶。
具有研究生(含)以上學歷或副高(含)以上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證書來昆工作的人員,不愿將戶口遷入本市的,可申請辦理人才居住證,憑證享受本市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引進人才到市屬國有企業(yè)工作的,經(jīng)用人單位考核后,報市人事行政部門辦理調動手續(xù)。引進人才到非公有制企業(yè)工作的,經(jīng)用人單位考核后,到非公有制企業(yè)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辦理相關手續(xù)。
引進具有碩士(含)以上學位或副高(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才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按照專業(yè)對口的原則,可免筆試,直接考核擇優(yōu)聘用。
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子女,需在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憑居住證明到居住地所屬縣(市)區(qū)教育局辦理入學、轉學手續(xù)。
引進的副高(含)以上專業(yè)技術人員的子女,戶口已隨父(或母)遷入我市者,需在昆就讀普高的,由市教育局安排辦理轉學手續(xù),并可在云南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配偶的工作安排,按照調入調出單位為同類性質或順向流動的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協(xié)助解決,可直接考核調入。
實施細則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積極采取措施,通過購買、租賃等方式為引進高層次人才提供居住條件。原市政府“博士公寓”臨時性周轉房房源有余時,引進高層次人才可申請租?。弧安┦抗ⅰ迸R時性周轉房房源不足時,用人單位以租賃方式為其提供居住條件的,租金由用人單位承擔。同級政府給予適當租金補助,補助期限3年,第一年每月補助1000元,第二年每月補助700元,第三年每月補助400元。
市政府每年給予市屬企事業(yè)單位新成立的博士后工作站20萬元科研經(jīng)費資助。對通過相關部門鑒定并取得有關證書的科研成果出站后愿留昆工作的博士后,一次性補貼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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