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的規(guī)定,為做好2009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研究生處具體組織實施。
(二)有關學院專業(yè)導師組要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對擬接收的推免生進行復試和全面考核。復試工作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由無直系親屬考試的相關專業(yè)的導師及有關人員組成。
二、接收原則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guī)范,結果公開。
(二)推薦免試生一旦被我校錄取,第一學年均可享受一等學業(yè)獎學金。
(三)我校所有31個碩士專業(yè)均可接收推免生,具體要求詳見《西北民族大學2009年預計接收推免生專業(yè)情況表》(附件二)。
(四)推免生一般可在本科所學專業(yè)所屬的學科門類或一級學科下選擇專業(yè)。對部分在某一方面有學術特長或有培養(yǎng)潛質的推免生,允許跨學科選擇專業(yè)。
(五)選擇我校特色專業(yè)的推免生將優(yōu)先接收。
三、接收條件
(一)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
(二)取得所在院校2009年推免生資格。
(三)非外語專業(yè)學生大學外語四級及以上考試成績應達到425分及以上,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專業(yè)學生應達到大學外語四級考試283分及以上;藏語言文學、蒙古語言文學、漢語言等民考民專業(yè)的本屆畢業(yè)生,外語水平需達到本專業(yè)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要求。外語專業(yè)學生應通過外語專業(yè)四級考試。
(四)畢業(yè)時能獲得學士學位證書。
(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六)參加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取得優(yōu)秀成績或在校期間發(fā)表過學術論文或獲得科研成果者優(yōu)先接收。
四、提交材料
(一)《西北民族大學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生申請表》(附件一,可在我校研究生處網頁http://dwzy.xbmu.edu.cn/yjsc/下載);
(二)經省級招辦蓋章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三)本科階段成績單1份,要求加蓋學生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后,裝入自備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騎縫處加蓋教務處公章;
(四)大學外語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單1份(復印件須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的公章);
(五)其他有關材料復印件各1份;如獲獎證書復印件、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或其他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復印件或證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紙。接受申請材料截止日期為2008年10月10日(以寄送到達日期為準,申請材料不退還,請申請者做好資料的留存工作)。
五、申請程序
(一)申請者請于2008年10月10日前(以到達時間為準)將所有申請材料寄(送)到研究生處(通信地址:甘肅省蘭州市西北新村1號西北民族大學研究生招生就業(yè)辦公室,郵政編碼:730030)。
(二)經我校資格審查合格后,由研究生處通知申請本人于10月16日前到研究生處報名參加復試。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筆試(筆試科目參見我校2009年招生目錄)、專業(yè)綜合面試、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三)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合格考生公示7天。無異議者,由我校研究生處出具同意接收函件并簽訂協(xié)議。
(四)取得我校接收函的推免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推免校驗碼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網報時間為10月31日前,現場確認時間為11月10日至14日,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xù)者(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不能被錄取。
六、其他
(一)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到其它院校申請推免資格,不得“雙向選擇”進行就業(yè),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統(tǒng)一考試。否則視為本人違約。
(二)被錄取的推免生在2009年研究生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yè)證書、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紀律處分或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申請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一經發(fā)現,將取消申請人的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后果由本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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