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在即,省考辦提醒廣大考生,切勿忘記攜帶“三證”,考場上不允許攜帶手機等違規(guī)違禁材料。
祝廣大考友考出好成績!
▲凡考生將手機攜帶入考場(含關機),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凡考生在考場使用通訊設備的(含手機鈴響或未關機等),應認定為考試作弊,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各科成績無效,并延遲畢業(yè)時間一年。
上一篇文章:天津市08年1月份自考將于11日-13日期間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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