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與辦法
符合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中有關報名條件,報考者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須持:
1.藝術類專業(yè)報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同底一寸彩色證件照四張。
二、招生計劃
專業(yè) | 專業(yè)方向 | 招生計劃 |
音樂學 | 音樂教育(師范) | 120名 |
音樂文化學(非師范) | 30名 | |
表演(音樂表演方向,非師范) | 聲樂(美聲、民族);中國樂器演奏(竹笛、笙、柳琴、阮、嗩吶、琵琶、揚琴、古箏、二胡、民族打擊樂);西洋樂器演奏(吉他除外) | 25名 |
舞蹈學 | 舞蹈教育(師范) | 16名 |
舞蹈學(非師范) | 16名 |
三、報名考試
報名、考試地點:陜西師范大學長安校區(qū)
專業(yè)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初試內(nèi)容 | 復試內(nèi)容 |
舞蹈學 | 3月11日 | 3月12日 | 基本功、形體測試、劇目表演(限5分鐘以內(nèi),自備服裝及道具),不分初復試。 | |
音樂學(音樂文化學方向) | 3月12日 | 初試:3月13日 復試:公布復試名單時通知 |
演唱聲樂作品一首,或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 a、演唱聲樂作品一首,或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b、視唱練耳; c、筆試:樂理、音樂文化常識。 |
表演(音樂表演方向) | 3月14日 | 初試:3月15日 復試:公布復試名單時通知 |
演唱聲樂作品一首,或演奏鍵盤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或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 a、演唱聲樂作品兩首,或演奏鍵盤作品兩首(練習曲、樂曲均可,必須有一首復調(diào)作品),或演奏器樂作品兩首(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b、視唱練耳 |
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 | 3月16日 | 初試:3月17日 復試:公布復試名單時通知 |
a、演唱聲樂作品一首; b、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
a、演唱聲樂作品兩首; b、演奏器樂作品一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c、視唱練耳 |
注:1.陜西省考生參加2011年陜西省音樂舞蹈類院校聯(lián)考,其它省份考生參加我校???。
2.音樂類專業(yè)考試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
四、文化課考試
考生在戶口所在縣(區(qū))招生辦辦理有關文化課報考手續(xù),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文、藝術類理科統(tǒng)一考試。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與體檢
由考生戶口所在地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辦理。
六、錄取
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藝術類專業(yè)錄取原則錄取。
七、咨詢方式
電話:029—85310330 傳真:029—85310188
網(wǎng)址:www.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
考生必須符合戶口所在地省招辦制定的藝術類專業(yè)報考和錄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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