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活躍校園文化生活,進一步充實我院大學生文化藝術團隊,2011年南京大學金陵學院繼續(xù)面向江蘇省招收藝術特長生。現(xiàn)將有關招生辦法公布如下:
一、招收原則:
南京大學金陵學院2011年藝術特長生等級認定將參照南京大學藝術特長生相關認定結果,我院不再另行組織藝術特長生測試。
二、招生計劃及項目
2011年南京大學金陵學院面向江蘇省招收藝術類特長生人數(shù)10名以內(nèi)。
西洋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長笛、大管、圓號、小號、長號、大號、豎琴、打擊樂(主要為定音鼓、小軍鼓)。
民樂:嗩吶、竹笛、笙(抱笙)、二胡、古箏、三弦、大提琴、低音提琴、琵琶、柳琴、揚琴、中阮。
聲樂: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
舞蹈:古典舞、芭蕾舞、民族民間舞、現(xiàn)代舞。
三、報名條件
1、符合2011年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報名條件并取得江蘇省高考報名資格、身體健康。
2、特長要求
(1)器樂類:能熟練演奏招生項目中某一種西洋樂器或中國民族樂器。樂器演奏要求達到優(yōu)秀水平,并且有較熟練的視奏能力。
(2)聲樂、舞蹈類:具有良好的訓練基礎,形象好,女生1.62米以上,男生1.72米以上;具有專業(yè)水準,曾在市級以上比賽中獲過獎,能擔當領舞、領唱之職。
3、報名參加南京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測試并通過材料審核。
四、現(xiàn)場咨詢與報名辦法
1、現(xiàn)場咨詢:2011年1月22日南京大學藝術特長生報到點現(xiàn)場接受咨詢。
2、報名辦法:
2011年6月網(wǎng)上報名,詳細辦法屆時請參見我院招生網(wǎng)站公告。
五、資格認定
報名參加南京大學金陵學院藝術特長生招生的考生,若被南京大學認定為“合格”或“優(yōu)秀”,我院即認定為“合格”;若被南京大學認定為“不合格”,我院亦認定為“不合格”。
學校本著“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jù)考生專業(yè)水平和各藝術團的需要,從“合格”考生中擇優(yōu)選拔南京大學金陵學院2011年藝術特長生候選人,在高考錄取時給予不同等級的優(yōu)錄政策(具體內(nèi)容以南京大學金陵學院與考生簽訂的優(yōu)錄協(xié)議為準)。
確定優(yōu)錄等級及簽訂協(xié)議的時間初定為2011年7月中旬以前,請相關考生于2011年6月關注南京大學金陵學院網(wǎng)站。
凡取得南京大學金陵學院藝術特長生候選人資格的考生,需與南京大學金陵學院簽訂書面協(xié)議,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放棄簽訂則視為放棄候選人資格。
六、優(yōu)錄等級
A級:參加2011年高考,高考成績達到本科第三批次省控線,選測等級達到BC及以上,即予以錄取,加20分選擇專業(yè);
B級:參加2011年高考,高考成績達到我院錄取線以下20分以內(nèi)并且達到本科第三批次省控線,選測等級達到BC及以上,即予以錄取,加15分選擇專業(yè)。
七、聯(lián)系方式
招生辦咨詢電話:025-58646625傳真:025-58646420
聯(lián)系人:汪老師
八、本簡章由南京大學金陵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簡章內(nèi)容若有與國家或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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