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生源地貸款正式申請手續(xù)的學生必須本人到場并且備齊以下資料:
一、申請貸款學生需向銀行提供的材料
(一)由學生本人書寫并簽名的反映家庭經(jīng)濟困難情況的貸款申請書;
(二)學生本人的高校入學通知書復印件或學生證復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對);
(三)用以證明家庭經(jīng)濟困難情況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下載地址:http://www.loan.edu.sh.cn/);
1.證明不要注明有效期;
2.若父母離異的,證明由離婚協(xié)議書或判決書明確的撫養(yǎng)人一方戶籍所在地相關部門出具。
(四)貸款學生本人及父母戶口簿全本復印件,復印從首頁開始,不得跳頁(需提供原件核對);
(五)貸款學生本人及父母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六)近期在本市新開的學生本人工商銀行借記卡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七)高考準考證(2012年新生提供)。
二、受理時由學生填寫的材料
(一)貸款申請表(網(wǎng)上注冊并填寫貸款申請后自動生成);
(二)學生貸款合同;
(三)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個人消費貸款貸前調查談話記錄;
(四)借款憑證。
注:1.未成年人申請貸款須由其法定監(jiān)護人在貸款申請表上簽名同意,并提供法定監(jiān)護人身份證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2.以上四項材料均由工商銀行提供統(tǒng)一格式,并在現(xiàn)場指導填寫。
三、入學就讀的證明材料
學生注冊入學后的10個工作日內(nèi),將填寫完整并加蓋學校公章的《上海市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入學證明》以掛號信的形式郵寄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冠生園路401號1號樓215室200235)。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收到證明后通知銀行放貸。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貸款材料填寫要求:
1.貸款材料必須由貸款學生本人填寫、簽名。
2.貸款申請表、借款憑證、貸款合同等不得涂改。
3.貸款學生所留聯(lián)系地址、電話、郵編等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盡可能提供固定電話、手機等多種聯(lián)系方式,便于銀行核查,以免延誤放貸。
(二)若父母離異的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以便銀行確認父母雙方有撫養(yǎng)權的一方。
(三)若父母雙方或一方屬外地戶籍的需提供當?shù)貞艨诓救緩陀〖?需提供原件核對)。
(四)若父母一方喪偶而戶口簿上未能反映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五)若父母雙方均為上海戶籍但戶口分開的,需分別提供父母雙方的戶口簿全本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六)若戶口簿遺失的,須提供近期開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七)提供的所有復印件必須清晰,單面復印,A4紙大小。
(八)貸款學生在貸款未清償之前放貸賬戶不得銷戶。
(九)在校生或應屆畢業(yè)生服義務兵役、應屆畢業(yè)生赴中西部地區(qū)和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工作可向就讀學校申請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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