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發(fā)函[2011]93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于懇請批準設置江西服裝學院的函》(贛府文〔2010〕157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五屆五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在江西服裝職業(yè)技術學院基礎上建立江西服裝學院,學校代碼為13418;同時,撤銷江西服裝職業(yè)技術學院的建制。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我部將向社會公告經我部核準的《江西服裝學院章程》(見附件)?,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江西服裝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民辦普通高校,由你省負責管理。
二、學校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同時,可舉辦專科層次高等職業(yè)教育。學校近期本、專科教育并重,逐步擴大本科教育。
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guī)模暫定為7000人。
四、學校本科專業(yè)的增設問題,按我部有關規(guī)定辦理。同意首批設置本科專業(yè)5個,即服裝設計與工程、藝術設計、市場營銷、表演、廣告學。
五、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情況進行評估。
望你省本著改革的精神,加強對該校的指導和支持,使學校在科學規(guī)劃的基礎上,加強學科、專業(yè)和師資隊伍建設,改善辦學條件;積極探索民辦高等學校的辦學體制、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為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的發(fā)展提供有益的經驗;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辦出特色,辦出水平,培養(yǎng)更多更好的適應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需要的應用性人才,為江西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做出更大貢獻。
附件:江西服裝學院章程(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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