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見昨天正式公布,從報名、命題、考試、閱卷、志愿填報和錄取等各個環(huán)節(jié)一一詳盡說明。和去年相比,今年在專一、專二批次志愿設置上和選擇性招生政策上有所微調。
專一專二批次可各填五校
今年,江蘇省普通類各批次均實行平行院校志愿設置,即在每個批次設置了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從志愿。去年,專一專二批次合并為專科批次,考生可填報七所院校志愿,而今年專一、專二批次重新分開招生,每個批次可以各填A、B、C、D、E五所院校,各批次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個專業(yè)志愿和1個專業(yè)服從調劑志愿。
選擇性招生降分幅度調整
和去年相比,今年選擇性招生計劃的錄取條件進行了調整。
對普通類考生,必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4C1合格,文化分達到同批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且選測科目等級達到招生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對選擇性招生對象的等級要求。如果高校的招生章程中沒有提出相應要求,可允許院校對兩門選測科目中的其中一門降低一個等級進行選擇性招生,但本科院校對選測科目等級要求不得低于C級。也就是說,如果這所高校對普通類統(tǒng)考考生提出的選測等級要求為BB,那用選擇性招生計劃錄取時,考生達BC即可。
當院校投檔線接近或等于省控線(5分以內,含5分)時,如果考生選測科目等級滿足要求,院校可在學校投檔線下5分以內錄取。舉例來說,假設本一省控線為330分,一所高校的投檔線為333分,那么這所高校進行選擇性招生時,就只能降分到328分。
對體育類、藝術類考生而言,他們的七門學業(yè)水平測試必修科目等級中D級(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不得超過三門。選擇性招生原則上在同批省控線上錄取。如高校投檔線接近或等于省控線,可在學校投檔線下5分以內錄取,但不得低于同批省控線下5分。
對因生源不足降分錄取的高校,選擇性招生可在院校降分線下5分以內進行,但最多不超過同批省控線下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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