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25日訊(記者翟帆紀秀君)根據(jù)每年總有學生反映收不到高校錄取通知書的情況,今年教育部門和郵政部門達成共識,錄取通知書要采用“給郵據(jù)”的郵遞方式,而不得以平信方式寄出。
教育部新聞發(fā)言人在今天的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介紹說,教育部要求各省級招辦在每一批次錄取工作結束后的3天時間內,以特快專遞方式將錄取名冊郵遞給高校。各地要落實郵遞錄取通知書的專項經(jīng)費,采用“給郵據(jù)”的郵遞方式,每份錄取通知書都要有“已收到、已簽收”回執(zhí)。
這位發(fā)言人還介紹說,在地震災區(qū),一些考生由于家庭被毀,因此在教育部門和郵政部門簽訂的合同中特別提出,如果因搬遷而無法投遞的,當?shù)卣猩荚嚈C構要積極配合郵政部門尋找收件人,確保受災地區(qū)被高校錄取的考生收到錄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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