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來,教育部連續(xù)就在校大學生的管理問題下發(fā)通知。一則通知稱:從現在起,高校須建立計劃生育辦公室,對于已婚學生合法的生育,學校不得以其生育為由予以退學。另一則通知說:原則上不允許學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2007級新生及以后的新生要保證按班級住宿。就教育部的兩則通知,記者走訪了復旦大學、東華大學、上海外貿學院等多所高校,這些學校學生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均表示,以前,凡有上級部門的規(guī)定都將按照精神寫入新校規(guī),但今年的這兩則新規(guī)定卻很難納入校規(guī),今年9月份開學時,學校的《學生管理條例》不會因此有什么改動。
松江大學園區(qū)某高校負責學生工作的校領導認為,如果同時寫入校規(guī),顯得矛盾,難道學生結婚、生育了,還能和其他同學住同一宿舍嗎?這位負責人同時說,校規(guī)對于在校大學生結婚、生育的問題,是回避的,不說允許,只是說不再處罰,這樣操作是為了表明學校的態(tài)度,并不鼓勵學生早早地結婚生育,讀書期間還要以學業(yè)為重。
西南片某重點高校的學生處處長劉老師表示,教育部的通知不能光從字面理解,還要考慮其背景和出發(fā)點。比如,禁止學生校外居住,主要是為了同學們的安全,同時防止不同經濟狀況的學生待遇不同的現象;又如,關于在校學生的生育問題,主要是考慮到年齡較大的研究生。在這種情況下,學校就不能以校規(guī)形式作硬性的規(guī)定。劉老師說,學校今后遇到類似問題,總體的原則是,以“人性化”角度出發(fā),盡可能幫助解決學生的困難,既要做到為學生服務,也不違背高校教書育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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