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工學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我校普通本、??普猩ぷ黜樌M行,提高生源質量,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院名稱及國標代碼:商丘工學院 國標代碼為: 13500
第二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制4年,全日制普通???高職)學制3年(其中旅游管理、市場營銷、會計電算化學制2年)。
第四條 學院地址:商丘市睢陽大道中段
第五條 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達到畢業(yè)條件的,頒發(fā)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商丘工學院普通本、??飘厴I(yè)證書。
第六條 商丘工學院位于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商丘市。京九鐵路、隴海鐵路、商杭客運專線、徐蘭客運專線、連霍高速、濟廣高速、105國道、310國道在商丘市區(qū)縱橫交匯。公路北通京津,南達廣深,西接蘭新,東抵滬蘇,為我國重要的綜合交通樞紐和國家東西、南北經濟聯系的“十字路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guī)定,研究和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設招生辦公室,作為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監(jiān)督檢查領導小組,負責監(jiān)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項政策和規(guī)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招生計劃由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通過網絡等媒體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原則及辦法
第九條 依據教育部和全省招生政策及規(guī)定,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十條 所有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最低分數線并符合高校提檔要求的考生,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取時無分數級差要求,加分或降分考生錄取嚴格按省招辦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所有考生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二條 考生身體健康檢查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
第十三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省招生辦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與應屆生一視同仁。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五章 學籍管理
第十四條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完善學籍管理制度。對省招辦發(fā)檔錄取的新生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后予以電子注冊并取得相應的學籍。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助學措施
第十五條 本科及專科專業(yè)收費均按照物價部門審核的收費項目及標準執(zhí)行。
第十六條 獎、助學金額度及勤工助學崗位補貼
1、獎學金 ①國家獎學金(每年8000元);
?、趪覄钪惊剬W金(每年5000元):
2、助學金 ①國家助學金(每年3000元);
②國家中職助學金(每年1500元)。
3、勤工助學崗位補貼:學院專門設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在校期間學生可通過勤工助學獲得 一定的報酬,支付生活、學習費用(每月200元左右)。
4、愛心基金:學院拿出一定經費和教職工捐款籌集等愛心基金為每一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成績優(yōu)秀的學生提供愛心基金,以資助其完成學業(yè)(每月150元左右)。
第十七條 退學退費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七章 辦學特色
第十八條 學院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與技能的培養(yǎng)與提高,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除學習本專業(yè)課程外,還須接受:信息處理能力、汽車駕駛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閱讀賞析能力、交往溝通能力、外語應用能力、書法繪畫能力等七項技能的培訓。學院通過多種渠道為每一位畢業(yè)生免費推薦或提供就業(yè)崗位,保證每一位畢業(yè)生不受就業(yè)困擾。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商丘工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招生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以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guī)定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政策相悖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辦公室。
學院聯系及咨詢單位:商丘工學院招生辦公室
學院網址:http://www.sstvc.com
聯系電話:0370-3095258
傳 真:0370-3095166
電子郵箱:zhaoban@sstvc.com
郵政編碼:476000
來校路線:從商丘市內乘5、11、12、13、29、69路公交車至學院門口下車即到。
本網站的信息及數據主要來源于網絡及各院校網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為參考,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敬請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