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章程制定原則
為了積極探索高職院校人才選拔的機制,選拔具有適合高職培養(yǎng)潛質的熱愛職業(yè)教育的優(yōu)質生源,為高職錄取模式改革提供有益經驗,促進高職教育的健康發(fā)展,為了保證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2011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特制定我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
第三條 辦學類型:民辦高職(專科)學歷教育;
第四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高職(???學校;
第五條 學校校址:
中關村三義廟校區(qū):北京市海地區(qū)三義廟2號院 郵編:100086
沙河大學城南校區(qū):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沙河大學城南郵編:102206
沙河大學城北校區(qū):地址:北京市沙河高教園區(qū)南二街甲一號 郵編:102206;
第六條 基本情況: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1985年建成并開始招生。2001年4月5日經國家教育部批準,具有獨立頒發(fā)國家承認學歷證書資格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職業(yè)學校(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教發(fā)函[2001]49號文件),面向全國統(tǒng)一招生。
第六條 歷經26年的艱苦創(chuàng)業(yè),學院現已發(fā)展成為文、理、工、經、管、藝等多學科協(xié)調發(fā)展的普通高等院校。目前,學院擁有中關村、沙河大學城南和沙河大學城北三處校區(qū),毗鄰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外交學院等多所著名大學。學院環(huán)境優(yōu)美、交通便利,學術氣氛濃厚、教學設施完善,擁有多個校內外實訓基地。黨和國家領導人、教育部領導多次來我院視察指導。
第六條 學院占地面積330畝,建筑面積27萬平方米。有7個教學系、37個統(tǒng)招專業(yè)。在校生近萬余名,生源覆蓋29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學生實訓、實習、畢業(yè)生質量、專升本數量均位于北京市同類院校前列。
第六條 學院師資力量雄厚,現有800余名專兼職教師。其中,近一半教師為專職教師,其他教師為重點高校教授、副教授,來自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京理工大學等多所著名高校資深教授擔任學院學科帶頭人。
第六條 學院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依法辦學,以德治校,嚴謹施教,服務社會”的辦學宗旨,不斷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努力走產學研結合的發(fā)展道路,在實踐中總結、探索、提升,內涵發(fā)展,辦出特色。系統(tǒng)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善經營、會管理、素質高,有創(chuàng)新意識的應用型技能專門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招生組織機構構成:我院設立招生委員會,委員由主管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委員會討論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guī)模、招生計劃,負責指導和審定招生政策,并對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進行討論和決策。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職責: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高職(???、校設專業(yè)、培訓等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九條 招生計劃:我院2011年在全國22個省(直轄市、自治區(qū))設有招生計劃1250名,各省具體招生計劃數以各省高招辦公布為準。
第十條 錄取原則:
1.我院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印發(f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結合我院普通高等教育的具體情況和要求制定本章程。
2.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頒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guī)定,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不予錄取。
3.錄取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4. 外語考試語種要求:不限。學院只開設英語公共外語課。
5.根據北京市的文件精神,錄取考生不遷戶口,學生畢業(yè)后,可由工作單位根據國家及所在地政府有關文件,辦理農轉非和戶口遷移手續(xù)。
6.貧困學生在入學注冊后,可根據有關規(guī)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7.學生畢業(yè)后就業(yè),學院推薦,雙向選擇。
8.報考藝術類的考生注意: A. 外省考生參加省一級組織的專業(yè)考試,成績有效;北京美術類考生須取得北京市美術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成績合格證方可報考我院美術類專業(yè);報考我院影視表演類專業(yè)的考生,戶口所屬北京的考生需參加我院統(tǒng)一組織的專業(yè)課考試。B.我院藝術類是文理兼收,參加文化課考試。C.計分辦法:綜合分=專業(yè)課考試成績X60%+文化課考試成績X40%。D.專業(yè)課考試合格通知書發(fā)放原則:為招生計劃數的4-5倍。
9.按規(guī)定在校期間經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學校按照規(guī)定頒發(fā)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飘厴I(yè)證書。
10.我院根據投檔考生情況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11.志愿和總分相同的,擇相關科目成績高者錄取(文、藝專業(yè)參考語文課成績,理工類專業(yè)參考數學成績),北京總分相同的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成績,單科成績高者優(yōu)先錄取。
12.對于享受加分考生,按照當地高招辦對考生的加分投檔處理。
第十一條錄取方法:錄取專業(yè)時,按投檔考生的實際考分和專業(yè)志愿順序,按照志愿優(yōu)先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各專業(yè)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其他
第十二條 報到:被我院錄取的考生應持考生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個人檔案及學雜費按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到我院報到。
第十三條 入學資格復查: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guī)定。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四條 收費標準:當年度各專業(yè)學費標準按北京市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收取學雜費。各專業(yè)收費標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或見當年度《招生簡章》。
第十五條 學生資助相關政策:國家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設立了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獎勵和資助項目,學院設立“蔣淑云”獎學金和單項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開通“綠色通道”,以保障其順利入學。學院關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生活和就業(yè),為這一學生群體提供精神和物質上的雙重扶持,為其成長、成才創(chuàng)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huán)境。
第四章 附則
第十六條 聯(lián)系方式
學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三義廟二號院 郵編:100086
咨詢電話:010-62545146、62545164、62618013、62618260、62545161(FAX)
在線咨詢QQ: QQ1:83241194 QQ2:83241941
短信咨詢平臺:138 1125 1985
學院網址:http://www.bjjsy1985.cn
招生網址:http://www.1985edu.com
招生微博:http://t.sina.com.cn/1985edu
E-mail:jgxyzsb@163.com
第十七條 章程解釋權: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經營管理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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