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試報訊(記者 邱乾謀) 國務院學位辦日前下發(fā)通知指出,2012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簡稱“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5月27日(星期日)舉行。
5月27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為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為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全國統(tǒng)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的主要語種為: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均要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且應試語種要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語種相同。申請外國語專業(yè)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要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對于獲學士學位時為外國語專業(yè)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外國語專業(yè)的碩士學位,其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要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外國語專業(yè)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中規(guī)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全國統(tǒng)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組織。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有33個。包括哲學、經濟學(含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生物學、考古學、中國史、世界史、地理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建筑學、城鄉(xiāng)規(guī)劃學、風景園林學、作物學、臨床醫(yī)學、護理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等。在這些學科范圍內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除要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外,還要參加全國統(tǒng)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和相應學科的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且均達到合格分數線,方能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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