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校人才培養(yǎng)的需要,經學校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2011年我校將繼續(xù)接收保送生。
一、招生對象
符合保送條件的四川外語學院附屬外國語學校(以下簡稱附中)學生。
二、推薦方式
附中應根據教育部有關保送生的文件規(guī)定,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認真做好保送生資格審核、確認工作,保證推薦材料真實。我校將對保送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確定最終測試學生名單。
三、招生專業(yè)及人數
1.招生專業(yè):小語種類7名(日語2名,俄語1名,西班牙語1名,法語1名,德語1名,意大利語1名),英語類不超過10名。
2.招生人數:不超過17名。
四、報名及考試
1.報名:考生按要求如實填寫《四川外語學院2011年保送生推薦表》,于2011年3月11日前由附中統(tǒng)一交四川外語學院招生辦公室。
2.考試:2011年4月1日下午3點,考生持身份證和學生證到四川外語學院(具體地點待定)參加英語口試和語文口試(各100分)。
五、錄取規(guī)則
1、以我校測試成績劃定資格線,參考平時成績(側重外語和語文成績),綜合評價,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擇優(yōu)錄取。并以書面形式通知附中。
2、考生必須參加重慶市高考報名和高考體檢,如發(fā)現不符合條件者,一經核實,取消錄取資格。
3、預錄取名單經我校招生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在我校校園網上公示,并報教育部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審批通過,我校收到重慶市教育考試院打印的錄取新生名冊后,發(fā)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六、監(jiān)督機制
我校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將全程監(jiān)督此項工作,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錄取結果公開透明,接收社會監(jiān)督和投訴(電話:023-65385224)。附中及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真實,對提供虛假材料取得保送資格的學生,一經發(fā)現并核實,將取消其保送生錄取資格。
七、本簡章由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實施過程中若與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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