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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音樂學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資訊網(wǎng)更新時間:2008-12-12文章來源:高考資訊網(wǎng)作者:admin

        一、招生專業(yè)、學制、名額

        專業(yè)

        專業(yè)方向

        招生計劃

           

        音樂學

        44

        ⑴音樂學

        ⑵音樂教育

        ⑶音樂治療

        ⑷樂器修造藝術(shù)

        12

        25

        5

        2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作曲與作曲技術(shù)理論

        17

        ⑴作曲

        ⑵民族音樂作曲

        ⑶視唱練耳

        10

        5名(民樂作曲3名;戲曲作曲2名)

        2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音樂表演

        195

        ⑴指揮

         

        ⑵歌劇音樂指導

        ⑶聲樂演唱

         

        ⑷鋼琴演奏

        ⑸現(xiàn)代器樂演奏

         

         

         

         

        ⑹打擊樂演奏

         

        ⑺管弦樂器演奏

         

         

         

         

         

        ⑻中國樂器演奏

         

         

         

         

         

        ⑼音樂戲劇表演

        4

        (樂隊指揮、合唱指揮、民族音樂指揮)

        3

        28(美聲歌劇演唱12名,美聲藝術(shù)歌曲演唱8名,民聲8)

        20

        20

        (爵士鋼琴2名、爵士薩克斯2名、爵士小號與爵士長號3名、爵士吉他2名、爵士貝斯1名、電子鍵盤5名、手風琴3名、古典吉他2名)

        7

        (西洋打擊樂3名、中國打擊樂3名、流行打擊樂1名)

        63

        (小提琴15名、中提琴5名、大提琴7名、低音提琴3名、豎琴1名、長笛4名、雙簧管3名、單簧管3名、大管4名、小號4名、圓號4名、長號4名、大號2名、薩克斯管4名)

        30

        (笛2名、笙2名、嗩吶2名、管子1名、揚琴2名、柳琴1名、中阮1名、琵琶3名、三弦1名、箏3名、古琴1名、箜篌<豎琴>1名、二胡5名、板胡1名、大提琴2名、低音提琴2名)

        20名(男女生各不少于8名)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五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本科四年

        錄音藝術(shù)

        70

        ⑴音樂設計與制作

        ⑵音樂視覺傳達

        10

        60名(中外合作項目,待批)

        本科四年

        數(shù)字媒體藝術(shù)

        10

        數(shù)字媒體藝術(shù)

        10

        本科四年

        招收少數(shù)民族聲樂演唱專業(yè)考生3名(限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內(nèi)蒙古委培生4名;港、澳、臺本科生4

        合計:347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高中或相當于高中階段畢業(yè)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

        3、經(jīng)大軍區(qū)政治部批準的現(xiàn)役軍人。

        4、華僑、港、澳、臺籍考生,可向我駐所在國(地區(qū))使領館或有關(guān)機構(gòu)提出申請,經(jīng)批準簽證入境,直接到普通高等學校聯(lián)合招生辦公室(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福建省廈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香港考試局、澳門中國旅行社等)報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聯(lián)合招生辦公室組織的文化課考試??忌€應按我院規(guī)定時間到本院報名參加專業(yè)考試。

        5、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⑴ 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⑵ 高中、中專(職校)在校生(應屆畢業(yè)生除外);

        ⑶ 被開除學籍、勒令退學和自行退學不滿一年的學生;

        ⑷ 因觸犯刑律而被追訴或正在服刑者。

        三、報考辦法

        1、  報考時間與地點:

        我院招生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所有在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均須參加報名信息確認。逾期未確認者,我院視作報名無效處理。

        ⑴ 報名網(wǎng)址:http://zsbm.shcmusic.edu.cn/

        ⑵ 報名時間:2009年1月1日—2009年1月31日

        ⑶ 報名辦法請詳見網(wǎng)上報名流程:http://zsbm.shcmusic.edu.cn/Flow.html

        ⑷ 報名信息確認與考點安排如下:

         

             業(yè)

            

        報名確認日期

        考試日期

        音樂表演(聲樂演唱)

        音樂表演(音樂戲劇表演)

        中央音樂學院

        (北京市西城區(qū)鮑家街43號)

        1月10—11

        1月12—13

        (僅專業(yè)初試)

        音樂表演(聲樂演唱)

        音樂表演(音樂戲劇表演)

        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qū)麓山南路左家垅)

        2月5—6

        2月7—8

        (僅專業(yè)初試)

        全部專業(yè)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市汾陽路20號)

        2月11—12

        2月14


        ★如未在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亦可在報名信息確認現(xiàn)場補報名(另需交服務費100元)。

        2、報名信息確認時須交驗下列各件:

        ⑴ 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 考生所在學?;騿挝坏膱罂甲C明,注明出生年月日、學歷和報考專業(yè)并加蓋公章(往屆生必須由考生所在街道辦事處、鄉(xiāng)政府出具證明,并加蓋公章)。

        ⑶ 一寸正面脫帽半身照片四張(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及報考專業(yè));

        ⑷ 報名初試費100元、復試100元、三試費100元。外國留學生報名考試費一次性收取500元。

        ⑸ 考生另須到有關(guān)區(qū)、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在職職工在單位所在地、往屆生在戶口所在地、應屆生在中學所在地)辦理有關(guān)省(市)所規(guī)定的《2009年普通高考藝術(shù)類考生專業(yè)加試準考證》,憑該“準考證”及復印件辦理本院的報考手續(xù)。

        ⑹ 外省市考生,所報考專業(yè)若在當?shù)匾魳奉惤y(tǒng)考范圍內(nèi)的,應先參加當?shù)氐慕y(tǒng)考,報考我院時須持有統(tǒng)考合格證及復印件。

        ⑺ 留學生另需漢語水平考級(HSK)四級證書及復印件。

        ★ 考生憑專業(yè)準考證參加考試,所交材料及報考費,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具體考試日程安排詳見報名信息確認現(xiàn)場《上海音樂學院2009年招生考試日程安排表》。

        四、文化考試

          凡領到我院發(fā)給《文化考試通知單》的各專業(yè)考生,須持“通知單”到有關(guān)區(qū)、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在職職工在單位所在地、往屆生在戶口所在地、應屆生在中學所在地)辦理報考手續(xù),參加6月份的全國統(tǒng)一高考或由當?shù)亟?jīng)教育部批準同意自行舉辦的高考。從2006年起,高考中的數(shù)學分計入總分。我院文、理科考生兼收。

        五、錄取原則  

        1、考生在全國統(tǒng)一高考成績達到我院規(guī)定控制分數(shù)線(其中英語成績以150分為滿分規(guī)定音樂學專業(yè)方向不低于70分、音樂教育專業(yè)方向不低于60分,其余各專業(yè)不低于50分)后,音樂學專業(yè)、作曲與作曲技術(shù)理論專業(yè)、音樂表演專業(yè)按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結(jié)合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2、音樂設計與制作專業(yè)方向的專業(yè)加試成績和文化統(tǒng)考成績各以90%和10%的辦法折算總分,以折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結(jié)合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折算總分 =

        專業(yè)成績

        ×90%

        高考文化成績

        ×10%×1000

        專業(yè)滿分

        高考文化滿分


        3、數(shù)字媒體藝術(shù)專業(yè)方向、音樂視覺傳達專業(yè)方向(中外合作項目)的專業(yè)加試成績和文化統(tǒng)考成績各以80%和20%的辦法折算總分,以折算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結(jié)合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折算總分 =

        專業(yè)成績

        ×80%

        高考文化成績

        ×20%×1000

        專業(yè)滿分

        高考文化滿分


        4、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華僑和港、澳、臺籍考生、委培生,以及邊疆、山區(qū)、牧區(qū)、少數(shù)民族考生。

        六、其他事宜

        1、根據(jù)我院實行在音樂表演藝術(shù)部分專業(yè)建立工作室的相關(guān)規(guī)定與制度,我院市級“周小燕聲樂演唱與教學工作室”、院級“陳宏寬鋼琴演奏與教學工作室”、“鄭石生、方蕾小提琴演奏藝術(shù)工作室”、“俞麗拿小提琴演奏藝術(shù)工作室”、“柴亮小提琴演奏藝術(shù)工作室”、“陳嘉敏銅管演奏藝術(shù)工作室”、“藍漢成室內(nèi)樂演奏藝術(shù)工作室”將根據(jù)2009年招生錄取生源情況,劃定工作室培養(yǎng)名額,名額分配視具體情況在符合相關(guān)條件后予以公布。

        2、音樂設計與制作專業(yè)方向的考生另加聽覺器官檢查;演唱專業(yè)考生初試后須進行身高和發(fā)聲器官的檢查。

        3、考生考試所需樂器,除鋼琴、雙排鍵電子琴、低音提琴、豎琴(由學院負責解決)外,一律由考生自備。

        4、  開辦樂理、視唱練耳、音樂教育綜合能力測試考前輔導班,額滿30人開班。

        (1)報名日期:2008年12月15日開始(雙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2)報名辦法:攜本人一寸報名照三張至本院招辦辦理(教學樓203辦公室);

          (3)課程安排:每期樂理10節(jié)課、視唱練耳10節(jié)課;

        第一期:2009年1月5~16日(晚上授課);

        第二期:2009年2月3~10日。

          (4)音樂教育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輔導班定于2009年2月9日舉行一次。

        ★ 所有輔導班上課時間另行通知。

        5、  招辦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上海市汾陽路20號,上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21-64376411或021-64316347

        郵政編碼:200031

        本院網(wǎng)址:http://www. shcmusic. edu. cn

        ★ 我院另招收藝術(shù)管理和音樂科技與藝術(shù)兩個專業(yè)(非藝術(shù)類)本科考生(簡章另列)。

        ★查詢成績及錄取與否,請撥打021—16862318。

        所有專業(yè)的學費收費標準均按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執(zhí)行。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nèi)進行健康復查,如發(fā)現(xiàn)不適合學習的疾病,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qū)。

        入學后若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有關(guān)手續(xù)不全的學生,一律退回原單位或原地區(qū)。隨時發(fā)現(xiàn)、查實,隨時處理。

        學生畢業(yè)后按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就業(yè)。

         

                                         上海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
                                   2008年12月

        標簽: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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