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分主要從普通話語音、吐字發(fā)音、語言表達與思維反應和形象儀表等4個方面評定,每項100分,總分400分。細則如下:
1.普通話語音(100分):
A.準確、無錯音 85-100分;
B.較準確、有個別錯音 75-84分;
C.基本標準、有較多錯音 65-74分;
D.不太標準、有較多錯音 60-64分。
2.吐字發(fā)聲(100分):
A.吐字清晰、音色優(yōu)美 85-100分;
B.吐字較清楚、音色較好 75-84分;
C.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65-74分;
D.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較差 60-64。
3.語言表達(100分):
A.語言流暢、表達精彩、思想深刻、反應敏捷 85-100分;
B.語言通暢、表達準確、思路清晰、反應較快 75-84分;
C.語言基本通順、表達基本準確、思路基本清楚、反應一般 65-74分;
D.語言不太通順、表達不太準確、思維比較混亂、反應遲鈍 60-65分。
4.形象儀表(100分):
A.形象端莊、儀態(tài)優(yōu)美 85-100分;
B.形象良好、儀態(tài)大方 75-84分;
C.形象一般、儀態(tài)尚可 65-74分;
D.形象較差、儀態(tài)失當 60-64分。
評委根據考生表現(xiàn)給每位考生打出一個總分成績,不分項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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