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fā)《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學科教學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
贛教基字[2008]60號
各設區(qū)市教育局:
為加強對全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學科教學工作的指導,根據(jù)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實施方案》,我廳組織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工作各學科專家指導組的有關專家,在研究相關文件、課程標準和教科書的基礎上,研究制訂了《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學科教學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學科教學指導意見》)?,F(xiàn)印發(fā)給你們,從2008年秋季入學起始年級開始執(zhí)行。
《學科教學指導意見》是學科教學及考試的基本依據(jù)。各地要及時將《學科教學指導意見》轉發(fā)至所轄各普通高中學校,并指導學校組織教師認真學習,幫助教師準確把握教學要求,按時完成教學任務,防止任意增加課時、增加教學內容、提高或降低教學要求、提早結束課程。各級教學研究部門、學校和教師應積極探索適應新課程目標、結構和內容的新型教學方式,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提高教學質量。
附件: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學科教學指導意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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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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