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1日,省教育廳舉行新聞發(fā)布會,向社會正式公布《江西省2011年普通高考改革方案》,標志著我省新高考方案正式實施。
與往年相比,新高考方案有“三變”與“三不變”。所謂“三變”,一是初步建立普通高考、學業(yè)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三位一體”的高考綜合評價體系;二是高考依據新課程標準命題,重點進行考試內容改革,增設選考題,體現選擇性,突出能力要求,反映新課程理念;三是高校招生考試模式逐步走向分類考試,具體是:2013年開始,我省將實行本科與專科分類考試。所謂“三不變”,一是2011-2012年考試科目設置不變,仍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二是考試時間不變,國家統(tǒng)考時間和各科目考試時間均與往年相同;三是依然實施語文、數學、英語(不含聽力)三學科自行命題,文科綜合與理科綜合以及英語聽力部分仍采用國家統(tǒng)一考試試卷。
新高考方案規(guī)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采用等級制,按照優(yōu)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分為A、B、C、D等四個等級進行評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維度等級和寫實性評語呈現,全省統(tǒng)一標準,由中學在高中階段學生成長記錄、過程性評價的基礎上,按照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實施,評價程序公開、透明,評價結果以電子化方式提供給高校。在錄取中,高校將根據學校招生章程進行錄取,主要依據是考生的高考成績,同時可參照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介結果。值得注意的是,高考成績是劃定各批次分數線和高校投檔線的唯一依據,而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折合分數,也不在高考總分中占權重。另外,經教育部批準的試點自主選拔錄取的高校,實行自主招生時,可在本校招生章程中自主規(guī)定學業(yè)水平考試等級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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