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昨天宣布,2009-2010學年度上海籍赴外地高校學習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簡稱生源地貸款)集中受理工作即將開始,從7月10日至8月19日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進行網(wǎng)上預申請,受理時間分為兩期,第一期為8月6日,第二期為8月20日。
所謂生源地貸款,就是上海籍的考生被外地普通高等學校錄取,可由學生提出申請,父母雙方簽字確認,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民政部門或社保中心提供的貧困證明以及大學錄取通知書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按每人每年6000元的標準,借款學生在校期間100%由財政補貼,借款學生畢業(yè)后的貸款利息及罰息由其本人全額支付。
◆網(wǎng)上預申請:7月10日至8月19日登錄上海市國家助學貸款信息管理網(wǎng)站(http://218.242.176.202/),進入生源地貸款網(wǎng)上預申請頁面,進行信息注冊,完成申請人個人及家庭信息填寫。
◆正式申請:申請人注冊成功后持報名序號和申請材料于規(guī)定受理時間到指定地點辦理生源地貸款正式申請手續(xù)。
受理時間:
第一期 8月6日 9:30-16:30
第二期 8月20日 9:30-16:30
受理地點:
威海路48號民生銀行大廈26樓
聯(lián)系人: 王老師 倪老師 蔡老師
咨詢電話:63278298 5407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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