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6月27日電 據(jù)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即將發(fā)榜,考試成績將判定考生能否升讀大學,但考試及評核局含糊不清的試題隨時令考生的“大學夢”幻滅。申訴專員公署接獲逾百名應(yīng)屆高考生的投訴,指考核局在今年高考英文科聆聽試試題上,無理修改評分標準。
公署展開調(diào)查后,雖然認為投訴不成立,但指試題指示詞不達意,容易被考生誤解。公署更狠批考評局在多層審核機制下仍出現(xiàn)失誤,實難辭其咎。
申訴專員公署指出,有考生在考試過后發(fā)現(xiàn)試題出問題,向考評局查詢后得知對方更改了評分準則,認為處理不公,遂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問題試卷發(fā)生在英語科聆聽考試,聲帶假設(shè)考生將到一個荒島,要選出需攜帶的對象,并要求考生在試卷內(nèi)的對象清單方格上,以剔號表示“可攜帶對象”,交叉表示“不可攜帶對象”。然而,試卷上的文字指示卻是:“請以剔號或交叉選出可攜帶對象?!?/P>
結(jié)果93%學生在方格上以剔號表示“可攜帶對象”,交叉表示“不可攜帶對象”作答,當中7%考生漏空部分方格,而另外7%考生則以剔號及漏空方格的形式作答,被考評局認為漏空表示不可攜帶對象而獲評分,此舉被考生質(zhì)疑做法不公平。
申訴專員公署在研究個案后認為,根據(jù)試題上的指引,考生應(yīng)以剔號或交叉表示“可攜帶對象”,并以漏空的方式表示“不可攜帶對象”,故該7%考生的做法才是正確,判定投訴不成立。然而,公署認為考評局試題指示不清,詞不達意,讓考生誤解,難辭其咎。公署指“考評局雖然有多層審核機制,卻仍有失誤,應(yīng)該徹底就事件反省。”
考評局回應(yīng),同意有答題指引不夠明確,但不認同報告指評卷員揣測考生答題意向,考評局指這次是單一事件,涉及人為判斷偏差,和行政程序無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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